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以下地区同全国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宁夏丨兵团丨 河北丨安徽丨青海丨江苏丨 新疆丨 山西丨 甘肃丨辽宁丨海南丨贵州丨黑龙江丨福建丨上海丨四川丨云南丨陕西丨湖南丨山东丨湖北丨吉林丨河南丨西藏
2024年高会报名条件同全国有差异地区:
内蒙古、浙江、江西、天津、北京、广东、重庆、广西
需完成信息采集的地区:
河北、内蒙古、山西、甘肃、辽宁、海南、黑龙江、浙江、天津、广东、四川、陕西、湖北、吉林、河南
需完成会计继续教育的地区:
兵团、新疆、重庆、广西
需完成信息采集+继续教育的地区:
江苏、贵州、江西、上海、湖南、山东
需提供居住证、社保等属地证明材料地区:
江苏、北京、上海